工厂里的领导每天都让我们去上班打卡,不让我们辞职,这样我们就没有工资了
德清离婚律师
2025-06-26
您提到工厂领导阻止辞职并拖欠工资的情况,这违反了《劳动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。具体而言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七条,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工厂无权阻止员工正常辞职。同时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条,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,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。工厂拖欠工资也违反了此条规定。劳动者有权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支付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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